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、264街坊及王家宅路34

弄零星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结果公告


【资料图】

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、264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旧城区改建的房屋征收范围为: 267 街坊、270街坊、264 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等4部分,其中267街坊和270街坊东至东宝兴路、南至青云路、西至止园路、北至中山北路(其中部分),264 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为芷江中路345弄1-10号、347-359号(单号),王家宅路34弄1-2号部分。于2023年4月28日开始实施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工作。现将意愿征询结果公示如下:

1、应发意愿征询意见书: 522份(以房屋产权证、租赁凭证计户;其中居民493份,单位29份);

2、实发意愿征询意见书: 522份;

3、愿意改建522户,占应征询户总数的100%。(其中居民同意率为100)

根据《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》(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)规定,愿意改建的户数已超过地块总户数的90%以上,我们将启动该地块的旧城区改建工作。

特此公告

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

2023年4月29日 

关键词:东至东宝兴路、南至青云路、西至止园路、北至中山北、上海律师、房屋征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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